采购原则
2019-6-11 9:43:45
采购原则:构建公平公正阳光的采购环境
1. 杜绝关联交易
供应商应按超图集团要求,主动申报其是否为超图的关联供应商。
关联供应商的定义:
(a)超图在职员工是供应商法人或者股东;
(b)超图在职员工在供应商兼任职务;
(c)超图在职员工的主要亲属是供应商法人或者股东;
(d)超图在职员工的主要亲属在供应商工作或者任职;
(e)超图客户是供应商法人或者股东;
(f)超图客户在供应商兼任职务;
(g)超图客户的主要亲属是供应商法人或者股东;
(h)超图客户的主要亲属在供应商工作或者任职;
2. 禁止转包、分包
供应商未经超图允许,不得将从超图承接的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。如供应商私自转包、分包的,一经超图查实将视情况进行处罚,包括但不限于缴纳违约金、终止合作、取消供应商资格等。
3. NO WIN A BID,NO WORK
严禁供应商不经电子采购平台报价或者投标,私下与业务部门沟通交流、确定合作意向或者达成口头合同,一经发现取消供应商资格,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商自行承担。
4. 超图不指定供应商
如有超图员工以任何形式指定合作单位的,供应商应及时反馈给超图采购管理部。
5. 严禁任何形式的贿赂
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或变相贿赂超图员工,包括但不限于:
(a)以任何形式向超图员工馈赠“礼金、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、通讯器材、交通工具、非低值文化用品以及其他贵重物品”等;
(b)组织超图员工参加以下活动,包括但不限于旅游、高消费娱乐、旅游风景区开会等活动;
(c)为超图员工的亲属、朋友等安排工作,提供便利以及为其支付相关费用;
6. 杜绝商业欺诈
供应商不得在未事先告知超图的情况下,将明知不符合技术说明书的商品或者服务提供给超图。供应商保证向超图提供的文件、资料、数据和陈述等真实、准确。
投诉与反馈
如果您发现在超图采购业务中存在以下问题,包括但不限于受贿、索贿、回扣、佣金、关联交易、欺诈、作假、贪污、利用公司资源和渠道牟私利,以及在参与超图采购业务过程中受到不公平、不公正待遇的,请通过如下邮箱或电话及时反馈给审计部:
电话:+86-010-59896225
审计部作为专门负责受理和处理供应商举报和投诉的部门,承诺对所举报的信息严格保密。
电子采购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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